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建设项目
监理服务
一、项目名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二、项目类型:服务类
三、采购标准:
参考国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陕西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暂行)》(陕政办发〔2022〕19号)、《陕西省政务大数据局关于印发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政数局<2023>6号)的规定以及《延安市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延规〔2022〕003-市政府002)、《延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延规〔2026〕002-市政府001)。
四、采购预算:预算金额为5.00万元,资金已落实到位。
五、采购内容:
按照《GB/T 19668 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系列规范中的《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系统服务监理规范》《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2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规范》《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6部分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工程监理规范》及项目相关国家、行业的标准、规范,对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建设项目的所有相关内容进行四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三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保密管理)、协调(组织协调)。
六、潜在供应商于2026年3月23日上午08:30时提交响应文件包含以下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
3、本次询价要求供应商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能力;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5、财务要求:供应商近二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二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3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3个月缴纳税收的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关于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或信用良好声明加盖公章;
七、地点:延安职业技术学院11号楼A303会议室。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系
2026年3月19日